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培训 » 职业培训 » 安监局质监局 建设厅工种的差异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安监局质监局 建设厅工种的差异

  • 发布日期:2020-11-20 11:4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教育培训区域:山东临沂市
  • 浏览次数91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安监局  质监局  建设厅特种工差异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特种工:特种工就是从事国家规定的特种职业的工人,被称为特种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工需要有相关的证件才可以上岗

第一、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IC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局统一制作,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和转让。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相应特殊工种作业的安全知识及防范各种意外事故的技能。要求从业人员持卡(IC卡)上岗,即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1次。

第二、质监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三、建设厅特种作业操作证

建筑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这几种特种证书你弄明白了吗?他们全国通用但是功能不通用,你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就考哪个部门的证书。

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银座商城B806   鸿程教育 

 
[ 教育培训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联系方式